AI 摘要 從給付義務是基於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誠信原則產生的次要義務,主要用來輔助、準備、支持或確保主給付義務圓滿實現。 核心定義與特徵輔助功能:它不決定契約的類型,但能確保債權人的利益獲得最大滿足。獨立請求權:債權人可以單獨訴請法院要求債務人履行從給付義務。發生原因:來自法律明文、雙方約定或誠信原則的補充解釋。
常見實例買賣契約:賣方除了交付商品(主給付義務)外,還要交付產品質量證明書、使用說明書或竣工圖說(從給付義務)。委任契約:受任人負有處理委任事務的義務,同時依民法規定負有處理情況的報告義務(從給付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