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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4-8-13 22:4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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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百尺竿頭公司、億豪投資公司與億豪控股公司固經變更登記負責人為樫埜由昭,然樫埜由昭僅為名義負責人,從未提出任何資金證明;況「公司債合約」證明屬資金來源不實,Yingfeng公司也不是王佶所有的公司,而屬張鎣鋒所有,王佶並未實際簽署公司債合約,樫埜由昭則僅係百尺竿頭公司名義負責人,樫埜由昭無從支付億豪投資公司預定投資百尺竿頭公司48億6,400萬元之增資款,已如前述。因此縱令許金龍指示彭于璇將百尺竿頭公司名義負責人變更為樫埜由昭,然其仍無資力支付億豪投資公司預定投資百尺竿頭公司48億6,400萬元之增資款,以致於前揭公開收購條件成就後,百尺竿頭公司因資金不足而停止公開收購之進行。則百尺竿頭公司所提出「億豪投資公司現金增資48億6,400萬元百尺竿頭公司,以收購樂陞公司最高3,800萬股」,而於證期局要求在公開說明書中補充「如何確保如期於公開收購條件成就及期間屆滿後起算5日內支付應賣人股款」之說明後,實未據實揭露公開收購之給付應賣人款項動撥有巨大風險。又許金龍並透過不知情之謝東波在公開資訊觀測站發布包括:「樫埜由昭自從持有本公司股票以來,一直是公司的好夥伴,支持經營團隊,也曾多次表達增持想法。樫埜由昭先生此次以百尺竿頭發起公開收購,(樂陞)公司事前並不知情」、「樫埜由昭擔任百尺竿頭負責人,並以其發起公開收購,顯係取得百尺竿頭之控制權」之不實重大訊息之事實,而隱匿王佶並未實際簽署公司債合約,樫埜由昭則僅係百尺竿頭公司人頭負責人,樫埜由昭無從支付億豪投資公司預定投資百尺竿頭公司48億6,400萬元之增資款,致使非特定人參與應賣,嗣後因資金不足而未經主管機關核准自行停止公開收購之進行,自已構成有價證券之買賣資訊不實致他人誤信之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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