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99|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認作事實之違誤

[複製鏈接]

5474

主題

1萬

帖子

4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40105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7 天前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111/392


又原審既認定:上訴人先位主張飼料事業自84年間起,為蔡蘇阿葉獨資經營,備位主張該事業乃蔡蘇阿葉與蔡宏斌合夥經營;而依謝月淑105年1月20日委由律師所發函文(見一審卷二213至214頁),似載明其為該家族事業協助出納人員,並無隻字片語提及其為該事業之合夥人;蔡宏斌則一再陳稱其父死亡後,其為飼料事業之唯一負責人,否認與蔡蘇阿葉合夥(見原審卷一99、110、112頁、原審卷二182、406頁),果若實在,則原審逕認飼料事業為蔡蘇阿葉與被上訴人共3人合夥,亦有認作事實之違誤。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2-22 00:54 , Processed in 0.021990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