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2100 發表於 2017-8-1 10:20:51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10:33 編輯

行政執行分署,限制人民出境,如何救濟?行政執行法第9條規定異議後的結果

sec2100 發表於 2017-8-1 10:39:18

林石猛法官當年在高高行,有處理限制出境的案子,限於公司負責人。最後g3還是上訴不合法裁定駁回,無法救濟。

sec2100 發表於 2017-8-1 10:45:04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10:49 編輯

各種訴訟間的關連,有趣。
立安pineapple酵素公司,突然認為是藥物。這種函是va後來它提確認違反之訴,二個訴。一個是函違法,一個是經銷商保力安受罰違法。

保立安有參加訴訟。
准不准參加,j都會裁定。

有裁定:
原告不同意另一廠商參加,但j都不表明立場,這比較少見。

sec2100 發表於 2017-8-1 10:59:31

法官說不徵收不能用平等原則,也不能用其他方法請內政部徵收保留地

sec2100 發表於 2017-8-1 11:03:32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11:06 編輯

榮星花園買回案,政府徵收榮星花園沒有依徵收計畫審查,但徵收審查非常lax。
法官做形式審查。榮星輸了,要求rt

sec2100 發表於 2017-8-1 11:08:37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11:17 編輯

經過徵收,未辦登記,但已登記在第三人名下。h打塗銷所有權登記。已徵收土地,是不融通物,無土地法43信賴保護的適用。先位(塗銷回復到原當事人)、備位(不當得利)
補償費超過15天未發放,nil,但要owe H。

sec2100 發表於 2017-8-1 11:15:36

行訴12條規定,在民事法院先要先打va,要去行政法院。當事人不去,民事法院才能自認va之有效,不然會被上級法院廢棄

sec2100 發表於 2017-8-1 11:34:17

失效是曾經有效過。要爭訟的話是確認法律關係不存在,92年8月聯會。民事行政交錯的問題。民事G3認為要向當事人說明不去行J的效果。

sec2100 發表於 2017-8-1 11:35:25

更正徵收也不要找需用土地機關,要以徵收機關為被告。

sec2100 發表於 2017-8-1 11:38:02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8-1 11:42 編輯

追繳押標金或不反還押標金均為VA,適用APA 131條,五年期限?從可以行使開始算,採32條八款事由每一條都不一樣,依可合理期待H可行使時。

93年和97年的決議,均討論押標金不返還

93,不履行決標
97,三家廠商匯押標金的序號是聯號,有重大異常關連,不讓其投標

93: 已經決標,產生爭議,私法途徑
97: 不返還押標金,採行政程序

不同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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