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925|回復: 1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民法第218條之規定

[複製鏈接]

5237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7722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1-8-10 13:04:5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第 218 條
損害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所致者,如其賠償致賠償義務人之生計有重大影
響時,法院得減輕其賠償金額。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237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7722
沙發
 樓主| 發表於 2021-8-10 13:05:19 | 只看該作者
再者,上訴人乃屬經濟部之事業單位,概念上並無破產之可
能,且其經費由行政院統籌編列,亦無可能產生民法第二百十八
條所指生計重大影響之問題,迄原審言詞辯論終結日止,上訴人
復未就此項主張舉證以實其說,自不能執前開法文規定主張免負
賠償責任。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5-18 21:25 , Processed in 0.023143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