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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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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53條代位,其時效如何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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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7-4-9 18:33: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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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開車在路上不慎撞到甲車,甲的保險公司賠甲後,依保險法53條代位向乙求償。請問,該債權讓與的時效為幾年,起算時間為何時?是乙撞甲車時,還是債權讓與時,還是保險公司通知乙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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