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12
返回列表 發新帖
樓主: sec210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認作主張

  [複製鏈接]

5237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7722
板凳
 樓主| 發表於 2021-6-21 19:32:4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1-6-21 19:39 編輯

最高法院 110 年台上字第 880 號民事判決


又按民事訴訟採處分權主義、辯論主義
  (不干涉主義或提出主義),除法律別有規定外,法院不得就
  原告起訴主張或未請求之事項為裁判,亦不得斟酌當事人未提
  出之事實,此為辯論主義之當然結果。倘法院就原告未請求之
  事項予以裁判,或本於當事人未主張之事實,逕依職權斟酌,
  即有認作主張之情,要難認係合法。

惟查附表
  一與附表二所示之「觸媒」,究係因組合成分之不同致影響物
  之效能,或係屬同一組合成分,因成分之瑕疵致影響其效能,
  兩造為系爭契約時,是否將該組合成分列為重要因素?此涉及
  原審審理標的及判命給付之「物」,與上訴人主張被上訴人應
  負物之瑕疵擔保責任、不完全給付責任及主張保固責任是否成
  立之法律上判斷,並與上訴人備位請求被上訴人應依系爭契約
  約定另行交付之「物」,究何所指,暨原審判命被上訴人給付
  附表二所示之物,是否逾越處分權主義,就未受請求之事項為
  裁判之判斷。上訴論旨,指摘原判決不當,求予廢棄,非無理
  由。又原審就上訴人先位聲明所為其敗訴之判決,既經本院廢
  棄發回,則其備位聲明部分,自應併予廢棄發回,以臻適法。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237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7722
沙發
 樓主| 發表於 2021-6-21 08:36:38 | 只看該作者
此外,原告復未提出其他證據證明甲○○明知乙○○為有配
    偶之人之事實,揆之前揭說明,原告係負舉證責任之一方,
    其舉證責任未盡,自應受不利之認定。是原告主張甲○○係
    與乙○○共同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不法侵害原告基
    於配偶關係之身分法益而情節重大云云,即屬無據。又原告
    並未主張縱非明知,甲○○不知乙○○為有配偶之人亦有過
    失之事實,本院自不得認作主張遽行審究,附此敘明。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5-19 07:21 , Processed in 0.023906 second(s), 19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