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812|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其未必全部細聽強記

[複製鏈接]

5237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7714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1-2-10 20:23:1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1-2-10 20:32 編輯

臺灣高等法院 108 年上更一字第 159 號民事判決

至被上訴人以證人石世昌證稱:紀金鳳協商時沒有向伊表示不能解除套繪時該如何處理,最後一次協商紀金鳳才講減少價金;及紀金鳳所陳:我們有去代書那邊協商三次,有請被上訴人去解除套繪,才會超過6個月各詞,據以主張上訴人遲至104年中元節過後之第3次協商才行使減少價金請求權云云。然依石世昌所稱:兩造協商時伊僅在場,非當事人;系爭土地套繪,伊是聽莊東和與紀金鳳講才知道等語(見原審卷第59頁背面)以觀,可知其非代理或參與兩造協商,僅在場旁聽。則紀金鳳向被上訴人所為表示之全部內容,其未必全部細聽強記。參以其謂第2次協商內容已不復記憶(見原審卷第60頁)等情,亦見其對紀金鳳有無在第1次協商提出減少價金之請求,記憶當更模糊。則其上開所證紀金鳳未在第3次協商前提出減少價金云云,自不足為憑。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5-16 02:45 , Processed in 0.024117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