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12
返回列表 發新帖
樓主: 劉行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債權讓與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65
11#
發表於 2024-11-1 20:52:19 | 只看該作者
上訴人因接獲香港友人美金67萬6083.2元之訂單,需以訴外人東莞日升橡塑膠廠有限公司(下稱日升公司)名義向力麗公司購買美耐皿原料,但因日升公司債信不佳,為使力麗公司同意供料,遂與力麗公司及被上訴人簽訂系爭擔保契約,提供系爭土地設定系爭抵押權,擔保債權確定日期為100年8月31日,並簽發系爭本票以擔保自己對力麗公司系爭貨款之給付,約定上訴人如屆期未給付貨款,被上訴人即可通知上訴人清償貨款並計收違約金,並實行系爭抵押權及執系爭本票對上訴人之財產強制執行以代清償。核屬力麗公司與被上訴人間將來債權讓與之約定,於上訴人屆期未完全清償時,即發生系爭貨款債權讓與被上訴人之效力,無庸對上訴人另為通知。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65
12#
發表於 2024-11-1 20:59:11 | 只看該作者
至被上訴人與力麗公司於102年11月間簽訂債權讓與契約書,僅係向上訴人重申被上訴人於停止條件成就時已取得系爭貨款債權之旨,初無影響系爭貨款債權於停止條件成就時已發生移轉之效力。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2-4 01:21 , Processed in 0.018653 second(s), 18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