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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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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sec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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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726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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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7-26 11:02:04 | 只看該作者
提示,通常會準,除非d人能證明他沒有收到。基此,抗告沒有提示,通常會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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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7-26 11:07:22 | 只看該作者
不合法的法律關係而簽的本票,基本上還是有效。五洲製藥和本票的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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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7-26 11:10:11 | 只看該作者
抵押權人死亡,其h人仍可以聲請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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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7-26 11:10:46 | 只看該作者
抵押人為抵押物的所有人為聲請對象,m人可以是d人或n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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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7-26 11:13:04 | 只看該作者
違章建築會不會做為拍賣抵押物聲請的標的物?答案是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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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7-26 11:14:35 | 只看該作者
每一個地號都要寫。

聲請理由:
有設定抵押權
原因關係
債務屆期未清償,符合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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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7-26 11:15:4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7-26 11:36 編輯

要準備的文書和證據:


聲請書有提出到附證十三種之多
kt(公契,送地政機關聲請登記之用,和原因關係不一定直接符合)
他項權利證明書
土地藤本(一類到三類): 標示部、他項權利部
本票

現在有個資法,讓律師辦案不方便,要聲請法院去調一類籐本,才能特定人,更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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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7-26 11:16:56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7-26 11:18 編輯

抵押權之變更。擔保的金額不斷變高,雙方借貸關係持續,借款增加到200w,主要借貸關係,清償期屆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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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7-26 11:22:22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7-26 11:23 編輯

民間借貸沒有借據,通常會用本票取代。票據不能證明任何的法律關係,但會放在附證13,用意為何?但法院只做形式調查,因此票據可能當成借貸認定,裁定法院不會做相反的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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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樓主| 發表於 2017-7-26 11:31:28 | 只看該作者
土地籐本: 最高限額抵打權會寫: 過去、未來借款、票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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