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833|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年終獎金屬於恩惠性給與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9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1-3-4 07:22:1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1-3-4 07:25 編輯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109 年重勞訴字第 48 號民事判決


被告公司發給原告之人員任用通知書「月薪(新臺幣)」欄記載:「月薪115384元(含100﹪效獎18000元)」等語,「福利」欄再區分「年終獎金」、「其它」欄,「年終獎金」欄記載:「一個月(農曆年在職期間發放)」等語(見本院卷第41頁),觀諸年終獎金係列於「福利」而非「月薪」項下,且前揭文字敘述並未提及有保證發放年終獎金或直接約定年薪13個月等情,可見年終獎金之發放係以農曆年間仍在職為必要,無論原告前一年度如何對被告公司作出貢獻,如原告於被告公司發放年終獎金時不在職,即不符合年終獎金之發放條件,難認年終獎金具備勞務對價性,而屬被告公司於每年年度終了時,對於包括原告在內之受僱人發給之恩惠性給與。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6 06:34 , Processed in 0.018942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