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3024|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第三審不得提出新攻擊防禦方法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1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0-10-4 21:39:43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最高法院 109 年台上字第 775 號民事判決

末查當事人在第三審不得提出新攻擊防禦方法,上訴論
旨謂:伊於另件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7年度重上字第34 號事
件中,已主張撤銷系爭協議第4 條之贈與契約,自無移轉系爭房
地之義務云云,核係新防禦方法,本院依法不得斟酌,併予敘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2 03:37 , Processed in 0.017686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