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506|回復: 2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二審的事實如無法通過經驗法則,仍然構成違背法令

  [複製鏈接]

5460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95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0-2-8 20:50:57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最高法院 108 年台上字第 358 號民事判決


按認定事實,應憑證據。而取捨證據、認定事實固屬事實審法院之職權,惟法院為判決時,應斟酌全辯論意旨及調查證據之結果,以判斷事實之真偽,且須合於論理法則與經驗法則,否則其事實之認定,即屬違背法令。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460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95
沙發
 樓主| 發表於 2020-2-8 20:51:39 | 只看該作者
再者,縱上訴人曾於被
上訴人交貨後進行初步檢測,倘該初步檢測未能達分析判斷系爭
物料組成成分是否合於標準之程度,而無法立即發現被上訴人交
付之物料是否有瑕疵,則上訴人持續向被上訴人訂購原料,有何
違反經驗法則可言?原審就被上訴人出售之系爭物料有無瑕疵一
節,認定上訴人未盡舉證之責,
實有再予斟酌之必要。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460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95
板凳
 樓主| 發表於 2020-2-8 20:53:46 | 只看該作者
再予斟酌之必要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2-5 02:49 , Processed in 0.019057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