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308|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占有人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9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9-10-21 11:08:29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9-10-21 12:10 編輯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108 年訴字第 348 號民事判決



按占有人,其占有被侵奪者,得請求返還其占有物;占有
      被妨害者,得請求除去其妨害,民法第962條定有明文。
      又以占有被侵奪為原因請求返還占有物,惟占有人始得為
      之,所謂占有人,係指對於物有事實上管領之力者而言。
      原告既未曾對系爭房屋取得事實上之管領力,即非占有人
      ,縱使對於系爭房屋有合法之權源,亦不得本於占有請求
      返還之。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5 08:02 , Processed in 0.022203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