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516|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是否屬於系爭遺囑範圍內之事項和遺囑執行人是否承受訴訟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53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4-10-14 13:26:58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tc 111上500


是以,楊連發欲以系爭遺囑加以分配之遺產,係於本件勝訴後與楊吳奈美等4人公同共有之系爭股份權利。就本件訴訟標的法律關係,楊連發並未於遺囑內具體特定交代應如何辦理,尚難認為系爭遺囑範圍內之事項。故本件之訴訟實施權仍應歸屬於楊連發之上開法定繼承人,毋庸由○○○律師作為遺囑執行人而承受訴訟。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3 21:00 , Processed in 0.018659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