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728|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本票裁定遭司事官裁定駁回的救濟

[複製鏈接]

5458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9945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3-11-12 20:39:11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3-11-12 20:51 編輯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112 年度抗更一字第 1 號民事裁定


查本件抗告人聲請本票裁定強制執行事件,係屬非訟事件法第194條規定之非訟事件,前經本院司法事務官於民國112年3月31日以111年度司票字第3668號裁定駁回(下稱司票卷),抗告人不服提起抗告,經本院獨任法官以112年度抗字第52號裁定後(下稱抗字卷),相對人不服提起再抗告,經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以112年度非抗字第3號裁定廢棄發回。依上開說明,本院以合議庭或獨任法官審理,均無不可,爰以合議庭為之,合先敘明。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1-21 16:52 , Processed in 0.019494 second(s), 23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