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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決像月亮,初一十五不一樣」,司法院長許宗力多次指出,法院見解不一,居司法民怨之首,是人民之痛。司法院已完成法院組織法修法草案,擬在最高法院和最高行政法院設「大法庭」,統一終審法院法律見解,近日將公布。 從前總統陳水扁、國民黨立委林益世等人的貪汙要採法定職權說還是實質影響力說、扁家女婿趙建銘在台開內線交易案獲利究竟有無上億、賄選、酒駕、到一般人罵髒話究竟是公然侮辱、還是口頭禪,各法院、各審級常有不同見解,從有罪到無罪、到刑度輕重,都不免讓外界質疑司法判決因人而異。
形塑一個「人民信賴的司法制度」
許宗力昨天在大法官學術研討會上表示,他就任司法院長一年多來,深刻感受到形塑一個人民信賴的司法制度,是需要用心及傾聽。 為回應各方期待,司法院繼上周推出國民法官新制後,接下來要推出的司改新政策是引進德國的「大法庭」新制,希望能解決目前常發生法院見解不一、引發外界質疑司法公信的問題。 許宗力日前在台灣法學會年會上指出,會有法院裁判見解不一的問題,是因終審法院設立太多合議庭,基於審判獨立,每庭各自有獨立見解,互相不受拘束,打官司形同擲骰子,沒有可預見性。
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只剩一庭
許指出,將來金字塔型訴訟建立,最高法院與最高行政法院都只剩一庭,自然法律見解統一。 不過,相關修法工程龐大,在訴訟制度未變前,司法院將先以大法庭解決見解歧異問題。 依據司法院研擬的法院組織法修法草案,未來如終審法院「合議庭」評議案件時,認為見解和其他庭或先前的裁判不同,應移由大法庭審理裁判,當事人若有疑義,也可聲請。大法庭組成除原本受命法官外,還納入各庭成員,且應開庭就法律見解爭議進行言詞辯論,以合乎司法本質作成裁判的方式解決法律爭議。
主要精神「法律的見解來自辯論」
法界人士指出,大法庭制最主要的精神在「法律的見解來自辯論」,有辯論才會減少歧異,且得徵詢學界意見,否則下級審也不會尊重。 最高法院現行作法是藉由判例及民、刑庭法官會議的決議「統一法律見解」,不過,這種行之多年的作法,許宗力日前在台灣法學會年會上直指,他個人高度懷疑其合憲性。 許宗力表示,法律見解不一致的客觀現象本身就違憲,司法有義務解決,但因設大法庭的法律尚未完成,最高法院持續透過決議統一法律見解,「我只能容忍它繼續這樣」。
2017-12-03 00:28聯合報 記者王宏舜、賴佩璇/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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