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159|回復: 2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遺言圖

  [複製鏈接]

5475

主題

1萬

帖子

4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40122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22-1-9 11:58:56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2-1-9 12:26 編輯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10 年度重上更二字第 83 號民事判決   (下二同)


賴榮基在製作系爭遺言圖之前,即於78年1月15日出具同意書,在分割前之22-32地號土地,以上訴人之名義為起造人,興建系爭3棟房屋。核其真意,自有於日後將系爭建物所坐落之基地,分配予上訴人之意。自不可能將系爭建物所坐落之基地,再分割出一部分另外分配予賴宏信,徒增日後困擾之理。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5475

主題

1萬

帖子

4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40122
沙發
 樓主| 發表於 2022-1-9 12:00:15 | 只看該作者
且賴榮基之遺言圖係在未經實際丈量之情況下所自行繪製,難免有所誤差,尚難據此認定欲分配予上訴人之土地範圍。而賴懋樺嗣後既已依系爭建物之現狀,將系爭建物所坐落之基地分割出22-163地號土地(參本審卷第143頁複丈成果圖),實難認有違賴榮基之意思。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5475

主題

1萬

帖子

4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40122
板凳
 樓主| 發表於 2022-1-9 12:01:32 | 只看該作者
況系爭贈與契約係成立於賴懋樺與上訴人之間,贈與標的範圍之認定,自當以賴懋樺之意思為準,而不應以遺言圖為準,遺言圖只是賴懋樺贈與系爭土地之動機。縱賴懋樺分割贈與上訴人之土地,與賴榮基之遺言圖略有出入,亦不影響贈與契約之效力甚明。故被上訴人於本審請求調查22-165地號土地西側往東延伸15米之位置,是否位於22-163地號土地上,茲以證明賴榮基欲分配予上訴人之土地,應扣除遺言圖黃黑色部分,即無再予調查之必要。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12-22 14:01 , Processed in 0.021760 second(s), 21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