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勞動契約的合意終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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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c2100
時間:
昨天 21:26
標題:
勞動契約的合意終止
系爭契約既因兩造合意終止,原告依勞
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第1 項,就業保險法第11條第3 項、第
25條第3 項前段等規定,請求被告給付資遣費及開立離職事
由為勞動基準法第14條第1 項第5 款非自願離職證明書,要
屬無據,應予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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