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鄰地之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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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1-1-19 20:17
標題:
鄰地之損害
再按民法第774條規定:「土地所有人經營工業及行使其他
之權利,應注意防免鄰地之損害。」之立法目的在於「按土
地所有人經營工業及行使其他之權利,『如有利用鄰地之情
形』,自不應專謀自己之利益,而致鄰地有所妨害。故應注
意防免鄰地之損害,以昭允協。」(立法理由參照)。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1-1-19 20:25
臺灣高等法院 100 年上易字第 1015 號民事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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