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87條及247條不是請求權基礎?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1-1-12 14:38
標題:
87條及247條不是請求權基礎?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1-1-12 14:55 編輯
臺灣高等法院 臺中分院 107 年重上字第 241 號民事判決
均係為免系爭
應有部分再遭保全處分所為,屬通謀虛偽意思表示,應屬無
效。爰依民法第242條前段、第113條、第767條第1項中段(
贅引性質上非屬請求權基礎之民法第87條第1項、民事訴訟
法第247條
)
歡迎光臨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https://lawshare.tw/)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