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BNP發行的結構型商品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0-7-5 14:44
標題:
BNP發行的結構型商品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0-7-5 14:49 編輯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104 年金字第 3 號民事判決
故被告等人隨即通知原
告該商品已無法申購,請其來行提供另一檔配息及計價方式
雷同之客製化商品供其選擇申購。嗣原告於同日下午3點初
來行,被告等人提供系爭美元計價之結構型商品之相關交易
簡介向原告說明,被告等人於說明過程中,詳細告知系爭商
品為BNP公司所發行,配息條件為第1年固定配息12%,第2
年至第15年配息條件為如計息區間為連結標的道瓊歐盟50指
數(SX5E)在2200至4600區間、連結標的歐元兌美元即期匯
率在1.12至1.48區間,及連結標的澳元兌美元即期匯率在
0.75至1.1區間時即可獲9.2%至9.8%之配息(採每日計價
決定配息與否,確定配息率以交易成立後之交易確認書為準
),且如累積配息達48.8%至51.2%時(確定提前贖回門檻
率,以交易成立後之交易確認書為準),即可提前出場之15
年期
結構型商品
,且被告等人於說明過程中,亦提出歐元兌
美元、澳元兌美元及道瓊歐盟50指數過去15年之走勢圖,說
明期間長達1個多小時,而因被告所提供之系爭客製化商品
條件與先前原告擬申購之結構型商品條件相仿(均為連結匯
率、長天期、每日比價配息,且到期將返還投資本金之商品
),甚至相較於前一檔原告擬申購之商品條件更具優勢之商
品(按系爭商品連結標的為澳幣兌美元,相較於前一商品連
結標的為南非幣兌美元而言,澳幣之波動及風險幅度均較小
;且系爭商品到期時如澳幣兌美元之匯率大於0.75,則以美
金返還投資本金,如澳幣兌美元之匯率小於0.75,則以澳幣
兌美元匯率0.75計算返還投資本金,相較於前一檔商品可能
以南非幣返還本金,以澳幣返還本金相對穩定;且系爭商品
為第一年保證配息12%,相較於前一檔商品並無第1年保證
配息之條件更優)
歡迎光臨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https://lawshare.tw/)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