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返還代墊子女扶養費及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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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0-2-28 20:44
標題:
返還代墊子女扶養費及不當得利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108 年婚字第 715 號民事裁定
關於聲請人聲請相對人返還代墊子女扶養費部分:
1.按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
利益,民法第179條前段定有明文。又父母之一方單獨支
付子女之扶養費,且他方有扶養能力時,一方非不得依不
當得利之規定,請求他方償還其代墊之扶養費,此並有最
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851號民事判決可資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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