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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授權為單方意思表示,要要有行為能力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8-11-9 11:11
標題: 授權為單方意思表示,要要有行為能力



原告雖主張:縱然乙○○帳戶由媽媽丙○○使用,乙○○亦    應負授權人責任云云。然查,所謂「授權」係屬單方意思表    示,仍應以有行為能力者始得為合法有效之授權行為。而乙    ○○經鑑定結果,認定其智能表現仍在輕度障礙範圍,與其    兒童青少年的智能水準一致,屬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貸款    契約內容,而認系爭借款契約應屬無效,已如前述,自難認    其有完全行為能力能同意或授權母親丙○○使用貸款金額後    仍願負還款責任,亦即以乙○○之智能水準及理解能力,無    從認定其有「授權」丙○○轉帳使用之意思表示能力,自無    從令其負授權人之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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