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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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805的清算比率真的是慢慢的降的, unlike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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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8-5-29 15:59
標題:
20110805的清算比率真的是慢慢的降的, unlike 2/6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8-5-29 16:21 編輯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0年度重訴字第1014號
not sure if it's part of the verdict or defendant's argument:
100年8月8日上午8時45分,被告康和
期貨
公司即以電話警 示系統第1次發出簡訊通知,通知內容為:「康和
期貨
: 帳號0000000之
期貨
清算權益值已低於維持保證金,提醒 您保證金不足並關注清算權益值是否低於原始保證金」, 當時原告保證金清算比率為58%。同日上午10時36分許, 被告康和
期貨
公司再次發出第2次簡訊通知,通知內容與 前次簡訊相同,當時原告保證金清算比率為69%。同日上 午11時36分,被告康和
期貨
公司發出第3次簡訊通知,通 知內容與前次簡訊相同,原告原告保證金清算比率為41% 。又原告交易採取網路下單,網路交易系統即可隨時顯示 原告保證金專戶內「原始保證金」、「維持保證金」及「 風險比率」,原告應隨時上網查詢計算,不得推諉其無法 得知保證金不足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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