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貴雄於事發二天後設定30m M權給mother-in-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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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8-5-8 19:39
標題:
貴雄於事發二天後設定30m M權給mother-in-law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8-5-8 19:46 編輯
貴雄destory the creditors' full pledge value
被告林蔡雪部分:被告
杜貴雄
為被告林蔡雪之女婿, 被告
杜貴雄
於100年8月8日投資失敗後,旋於100年8月10 日分別將坐落臺北市○○區○○段○○段00地號之土地 及其上同段441建號房屋共同設定3,000萬元之抵押權予被 告林蔡雪,用以擔保被告
杜貴雄
於96年4月30日之借貸 債務;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8-5-8 19:45
被告杜總輝部分:被告杜總輝與被告杜貴雄為兄弟關係。
被告杜貴雄曾分別於100年8月5日、8日、9日匯款1億1,00
0萬元、2,700萬元、1,300萬元至被告杜總輝之帳戶,且
被告杜貴雄亦自承原告元富公司於100年8月12日取得法院
執行名義後,被告杜貴雄有匯款1,000萬元至伊帳戶,伊
於當日即再行匯出。觀之被告杜總輝、杜貴雄之金錢流向
,及前述二人共同使用被告杜蕭金環銀行之帳戶等情,堪
認被告杜總輝、杜貴雄操作期貨之資金係以被告杜蕭金環
之帳戶為管道,互相流通。被告杜貴雄明知於100年8月5
日投資陷於超額損失,依約應補足保證金,竟仍將鉅額資
金匯予被告杜總輝,顯有可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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