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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永豐金資深副總陳佳興 涉串滅證遭聲押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7-7-15 22:12
標題: 永豐金資深副總陳佳興 涉串滅證遭聲押
2017-07-15 11:40聯合報 記者張宏業╱即時報導

  永豐金董事長何壽川違法放貸三寶建設遭收押, 調查局北機站為清查永豐銀授信三寶建設申辦台銀聯貸案期間,放款過程是否由何壽川全權主導,昨天前往永豐金總部搜索,帶回永豐銀資深副總兼主任秘書黃家瑩、永豐金副總兼何壽川特助陳佳興,及陳的秘書張淑宜秘共3人偵訊,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後,檢方以串滅證之虞向法院聲押陳、黃、張則請回。

檢調指出,陳佳興身兼永豐金副總、永豐銀營運總督導、永豐金租賃董事,涉嫌指示部屬配合三寶建設超貸案,因涉及重罪、有串滅證之虞,因此向法院聲押禁見;陳佳興也是永豐金弊案中遭聲押的第4人。

檢調最新調查發現,永豐銀營業部貸款案承辦人楊謹倫曾出具一份不實的法律意見書,內容指稱永豐金租賃香港子公司(簡稱GC)雖是「star city」的股東,但GC約定不行使股東權利,並無實質控制權,因此「star city」非永豐銀行利害關係人;專案小組質疑,這份法律意見書,幕後應是陳佳興指點,意圖規避關係人交易。

檢調追查,三寶建設負責人李俊傑是海外「Giant Crystal」、「star city」、「Link Mart」、「jecking」、「J&R」等公司董事,何壽川妻子張杏如也持有「Dynabasic」、「star city」公司股份,張的秘書王冬玲也掛名「Everich」公司股東;永豐銀對三寶建設聯貸案中,永豐銀董事游國治是授信會委員、游妻簡黎芬剛好又是台銀OBU部門經理,授信徵審遭質疑有弊。

永豐金租賃香港子公司(GC)自2002年起,明知三寶建設董事長李俊傑開設的J&R公司資本額僅20萬美金、且無實際營運,竟同意J&R公司以不實發票借款53億元,其中有52億7千萬元根本毫無擔保,鉅款流入李俊傑在上海1788大樓的「star city」控股公司。

何壽川並透過永豐餘全球、元太科技出資1千7百萬美金購買由李俊傑擔任董事的「Giant Crystal」公司股權,交換標的是「Star City」可轉換公司債,形同與三寶建設共同投資1788大樓。

此外,2012年12月14日,永豐銀辦理三寶建設申辦台銀聯貸案時,明知GC公司取得「star city」公司近8成股權,卻同意無擔保放貸1千6百萬美金給「star city」公司,這筆錢被李俊傑用來購買名下「Link Mart」公司股權,還幫「Giant Crystal」公司償還貸款,違反關係人授信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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