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2100 發表於 2023-10-4 13:26:07

消債條例第142條

第 142 條



法院為不免責或撤銷免責之裁定確定後,債務人繼續清償債務,而各普通債權人受償額均達其債權額之百分之二十以上者,法院得依債務人之聲請裁定免責。



前條第三項規定,於債務人依前項規定繼續清償債務,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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