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2100 發表於 2023-9-6 20:29:28

對立當事人為同一人之情形



基上,本件抗告人拍賣系爭抵押物強制執行之聲請,並無對立當事人要件欠缺而不能執行情事,原裁定以聲請執行債權人與相對人形式上同一,即謂有違對立當事人要件而無從進行執行程序,據以駁回本件強制執行聲請,自有未洽。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不當,聲明廢棄,為有理由,應將原裁定廢棄,並由原法院另為適當處置。

sec2100 發表於 2023-9-6 20:30:08

雖抗告人同時為系爭信託物之受託人,而生執行債權人與債務人形式上屬同一人之情形;惟信託契約恆基於一定之目的,而為財產之移轉或處分,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故信託財產有其獨立性,名義上雖屬受託人所有,惟並非其自有財產,而與其自有財產分別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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