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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s Arch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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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上的相關權利
› 拆屋還地之訴應以現占有人為被告
sec2100
發表於 2020-9-22 08:36:04
拆屋還地之訴應以現占有人為被告
請求返還所有物之訴,應以現在占有該物之人為被告,如
非現在占有該物之人,縱令所有人之占有係因其人之行為
而喪失,所有人亦僅於此項行為具備侵權行為之要件時,
得向其人請求賠償損害,要不得本於物上請求權,對之請
求返還所有物(最高法院29年渝上字第1061號裁判要旨參
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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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屋還地之訴應以現占有人為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