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s Archiver
論壇
›
刑事
› 這是侵占,不是詐欺
sec2100
發表於 2020-9-13 19:35:09
這是侵占,不是詐欺
https://psue.moj.gov.tw/psiqs/detail.jsp?d=8e52dcb6f554053030ac54de51afe583ebb81e832c523530
sec2100
發表於 2020-9-13 19:35:30
告訴人等雖指訴被告涉嫌詐欺,然無證據可證被告在介紹樂豆公司向馳威公司借款,或要求告訴代表人林○洋將借款匯至新唐絲公司帳戶時,即有為自己不法所有之詐欺故意,尚難論以詐欺罪嫌,附此敘明。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這是侵占,不是詐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