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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s Archi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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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動產上的相關權利
› 契約書附件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sec2100
發表於 2019-12-16 10:53:12
契約書附件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按「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其種類及範圍,屬於抵押權之內
容,依法應經登記,始生物權之效力,但如因內容過於冗長
,登記簿所列各欄篇幅不能容納記載,可以附件記載,作為
登記簿之一部分。因此關於最高限額抵押權所擔保之債權,
雖未記載於土地登記簿,然於聲請登記時提出之最高限額抵
押權設定契約書,有該項債權之記載者,此契約書既作為登
記簿之附件,自為抵押權效力所及」(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
第1967號判例參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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