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行 發表於 2017-3-22 17:25:48

釋字278及405

違憲的法律,政府依該違憲的法律調動幹事,導致該幹事離開原學校,如果留在原學校,則幾近確定可以升組長,影響其本俸及退休金。平行調動可否視為行政處分?
頁: [1]
查看完整版本: 釋字278及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