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2100 發表於 2017-7-18 09:45:51

20170718,早上賴芳玉

黃旭田
高永成
詹順貴(前合夥)
鄭文隆(前合夥)

元禎(賴芳玉)
律州

sec2100 發表於 2017-7-18 09:56:33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7-18 09:59 編輯

錄影帶如何證明有家庭暴力?
律師要站在當事人立場
有開創性

當事人其中一個有bar,wife高社經地位,先生外遇,wife不div。

sec2100 發表於 2017-7-18 10:01:37

通姦罪以刑逼民

sec2100 發表於 2017-7-18 10:03:29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7-7-18 10:05 編輯

二人還是夫妻時如何爭監護權。八十幾年,wife聲請假處分,抗告g2。目前抗告都到g1。
假處分限制出境,一有案子,其他法官就會採。
不是只看前法官怎麼辯。
家事案件在網站上查不到。

sec2100 發表於 2017-7-18 10:10:21

賴律師變成諮商師

sec2100 發表於 2017-7-18 10:15:33

熟悉家事法庭的運用

sec2100 發表於 2017-7-18 10:19:42

家事紛爭一次解決,事實有相關就可以併。

sec2100 發表於 2017-7-18 10:43:54

家事案件:
目賭家暴者或家暴受害者,往往未來也是施暴者,所謂的代間傳的(delivery)
被家暴者女姓變成對子女的施暴者

sec2100 發表於 2017-7-18 10:46:16

家事bar的loading很重,因為要解決所有的隱性當事人,包括小孩和老人。

sec2100 發表於 2017-7-18 10:53:46

黃bar的案子:
老公在台南,老婆在桃園,找桃園的bar(黃bar,died yesterday),調解有成立,監護權再判。但是法官沒有給老公一個出口。

表面訴求和後面動機不同。告div要錢。被告要駁回div,但被告要的是div+好一點的條件。

法官會要求bar撤回,除非當事人到場。法官引進專業,程序正義會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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