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1772|回復: 0

緩刑的要件

[複製鏈接]

5119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6531
發表於 2020-8-22 18:31:21 | 顯示全部樓層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108 年金訴字第 205 號刑事判決



又按宣告緩刑與否,固屬實體法上賦予法院得為自由裁量之
    事項,惟法院行使此項職權時,除應審查被告是否符合緩刑
    之法定要件外,仍應就被告有以暫不執行刑罰為適當之情形
    ,亦即應就被告犯罪狀況、有無再犯之虞,及能否由於刑罰
    之宣告而策其自新等情加以審酌。且刑法第74條第1 項規定
    受2 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罰金之宣告,而有下列情形之
    一,認以暫不執行為適當者之要件。查被告朱孟㚬、廖家楹
    業經本院各判處有期徒刑3 年2 月,其等所犯上開之罪之宣
    告刑,已逾刑法第74條第1 項規定受2 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
    之緩刑要件,自無宣告緩刑之餘地,被告朱孟㚬、廖家楹及
    辯護人請求為緩刑之宣告,尚非可取。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3-29 23:44 , Processed in 0.033244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