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諮詢費每次3仟元,進行方式請點入。

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找回密碼
 立即註冊
查看: 2126|回復: 0
打印 上一主題 下一主題

非屬連帶債權

[複製鏈接]

5222

主題

1萬

帖子

3萬

積分

超級版主

Rank: 8Rank: 8

積分
37431
跳轉到指定樓層
樓主
發表於 2018-12-23 23:21:1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馬上註冊,結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讓你輕鬆玩轉社區。

您需要 登錄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立即註冊

x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8-12-23 23:34 編輯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6年度重訴字第1526號



按數人負同一債務或有同一債權,而其給付可分者,除法律    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定外,應各平均分擔或分受之,民法    第271 條前段定有明文。又按數人依法律或法律行為,有同    一債權,而各得向債務人為全部給付之請求者,為連帶債權    ,同法第283 條亦有明文。原告四人與被告既於合作經營鉅    耀公司時,已約定個別出資比例,原告張錦文220 萬元、原    告連俊宇200 萬元、原告林文章200 萬元、原告王永彰200    萬元,則被告吳金樹退回股款時,自應依照上述比例退還,    應屬約定之可分之債,並非屬連帶債權。
回復

使用道具 舉報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站長信箱| Archiver| 手機版| 小黑屋|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GMT+8, 2024-4-24 13:08 , Processed in 1.123533 second(s), 2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復 返回頂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