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欠缺權利保護之必要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3-4-9 15:03
標題: 欠缺權利保護之必要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3-4-9 15:18 編輯

福建高等法院金門分院 110 年度上字第 18 號民事判決

另上訴人塗銷系爭土地移轉登記後,所有權當然回復為移轉前之楊應梁所有狀態,被上訴人除請求上訴人塗銷系爭所有權移轉登記外,另為回復登記為楊應梁所有之聲明,即欠缺權利保護之必要,應不予准許。





歡迎光臨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http://lawshare.tw/)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