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對於道路的定義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0-7-4 23:03
標題: 對於道路的定義
https://tw.appledaily.com/forum/ ... J32YIDNYTK5WRMKNZA/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0-7-4 23:04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所定義的「道路」,依照這個條例第三條第一款的規定,是指「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或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就這個新聞報導所指的事件來說,肇事所在的「停車場」、建置在私人土地上的「停車場」,它所在的地面應該不會是「公路、街道、巷衖、廣場、騎樓、走廊」的一部分,這沒有問題;有疑問的是,這「停車場」會不會是這個規定裡所指的「其他供公眾通行之地方」(即視為『道路』延伸的地方)?




歡迎光臨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http://lawshare.tw/)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