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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甲付錢給乙,請乙出本票當證明,這樣常見嗎?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18-11-5 09:53
標題: 甲付錢給乙,請乙出本票當證明,這樣常見嗎?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18-11-5 09:57 編輯

臺灣高等法院民事判決        107年度上易字第484號


至證人劉展榮簽發150萬元本票,已據上訴人陳述是證明他有收    我150萬元之現金(見原審訴字卷第45頁背面),核與常情無違,尚不足執此而認上訴人與證人劉展榮間有借貸關係存    在。是證人劉展榮所述其收受上訴人交付150萬元係其向上    訴人借款之證詞係虛偽,為不足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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