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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作時律師 02-22420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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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爭還款協議書失效且未有新協議如何結算尚餘之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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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5-3-21 21:19:05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倒序瀏覽 |閱讀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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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 ... c900%2c20250319%2c1


系爭還款協議書失效後,被上訴人雖陸續於111年8月15日、9月15日、10月14日、11月16日、112年1月16日匯款共計40萬元予上訴人(見原審卷第19頁、本院卷第124頁),然參酌陳曉倩與上訴人於111年11月16日在LINE對話紀錄,陳曉倩:「下個月15號是最後一期,蘇總說要麻煩你下個月把票據給他,謝謝。」上訴人則將先前向被上訴人表明「(拍照上傳系爭款協議書)7/15請一次還款最後50萬,我不同意在(再)分期了,請依協議書執行!」之對話紀錄截圖傳送予陳曉倩,並稱:「請告知未依約定執行的部分怎樣處理?」(見原審卷第239至241頁),顯見系爭還款協議書失效後,兩造未再達成新協議。又系爭建案之房屋已全部完售一情,為兩造所不爭執(見本院卷第197頁、第202至203頁),並有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資料可參(見原審卷第309頁)及系爭建案買賣契約書(見本院卷第213頁)可證。從而,系爭還款協議書業已失效,且系爭建案之房屋均已售罄,兩造亦未再達成新協議,應可認定。則本件自應以被上訴人所負原債務扣除已清償之金額,結算被上訴人尚餘之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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