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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遺囑與公證遺囑的區別(谷歌的Gemi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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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ec2100
時間:
6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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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封遺囑與公證遺囑的區別(谷歌的Gemini)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5-11-4 19:01 編輯
密封遺囑和公證遺囑的關鍵區別在於
內容揭露時點
和
製作方式
。公證遺囑要求立遺囑人在公證人面前口述,由公證人記錄、宣讀並簽名,其內容在製作時就已公開;而密封遺囑的遺囑人在公證人面前,是呈遞一份已經完成、且密封好的遺囑,內容在生前保密,直到法定程序下才能拆封。
密封遺囑
製作方式:立遺囑人自行或委託他人書寫遺囑,親自簽名後將其密封,並在封縫處簽名。
公證程序:
遺囑人必須指定至少兩位見證人,並將密封好的遺囑親自向公證人提出。
立遺囑人需向公證人陳述這是自己的遺囑(若非親筆書寫,則需告知繕寫人姓名、住址)。
公證人會在封面註明提出日期及陳述內容,並與遺囑人、見證人一同簽名。
內容保密性:遺囑內容在製作完成並密封後,直到法定程序下才能公開,適合希望在生前保密遺囑內容的人。
公證遺囑
製作方式:由公證人全程主持,立遺囑人在公證人及兩名以上見證人面前口述遺囑內容。
公證程序:
公證人會筆記、宣讀並解釋遺囑內容,確認無誤後,才會記載日期並由遺囑人、公證人、見證人一同簽名。
公證遺囑是立遺囑人當場陳述,並由公證人記錄,因此製作時就已公開。
內容保密性:遺囑內容在公證過程中就已公開,適合希望確保遺囑內容被公眾知曉且減少爭議的情況。
總結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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