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標題:
借名登記終止的起算點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2025-3-23 21:49
標題:
借名登記終止的起算點
經查,上訴人主張以起訴狀向被上訴人為終止借名登記契約B之意思表示,然依其起訴狀所載,僅主張被上訴人繼受陳宏中之借名登記契約A而為終止之意思表示(重司調卷第10至12頁),難認其已終止借名登記契約B。上訴人另於111年5月19日民事準備五狀主張如認兩造間未存在借名登記契約A,則兩造另成立借名登記契約B,並向被上訴人為終止借名登記契約B之意思表示(原審卷二第399至400頁),被上訴人並於同年6月8日民事答辯五狀予以答辯(原審卷二第437至439頁),堪認系爭不動產之借名登記契約B至遲應於111年6月8日終止。
歡迎光臨 劉作時律師 0918713101 (http://lawshare.tw/)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