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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舉證責任要轉換之法院闡明及當事人聲明證據 [打印本頁]

作者: sec2100    時間: 5 天前
標題: 舉證責任要轉換之法院闡明及當事人聲明證據
本帖最後由 sec2100 於 2025-2-7 23:10 編輯

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 ... 2740%2c20241219%2c1


縱原審認為該舉證責任應轉換由上訴人負擔,亦應依前開意旨就此予以適度闡明,使上訴人就該因果關係之不存在聲明證據,以進行證據之調查。

作者: sec2100    時間: 5 天前
在在與陳敬軒、陳晟立醫師之醫療處置有無過失,及與甲○○之腦傷結果間有無因果關係之判斷,攸關頗切,俱應調查審認。乃原審竟以前揭理由,對有利上訴人之鑑定意見與所據醫學文獻資料全部摒棄不採,對上訴人請求補充鑑定部分亦不予調查,逕以舉證責任轉換為由,遽為不利上訴人之判決,亦有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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