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min 發表於 2017-12-2 10:45:21

X vs T,UVW如何主張權利?

甲父死亡前,將其出資興建的A、B二屋分別贈與給他的2個兒子X和Y,而AB二屋座落在Z士地上,Z土地成為甲的遺產(六個小孩)。甲另有UVWT四位女兒。T目前住在B屋(和Y同住),T不願分割。但X想分割。問: UVW有何權利可資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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