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2100 發表於 2018-5-14 19:37:47

公平交易法在26事件的適用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為維護交易秩序與消費者利益,確保自由與公平競爭,促進經濟之安定與繁榮,特制定本法。

sec2100 發表於 2018-5-14 19:37:55

第 2 條               
本法所稱事業如下:
一、公司。
二、獨資或合夥之工商行號。
三、其他提供商品或服務從事交易之人或團體。
事業所組成之同業公會或其他依法設立、促進成員利益之團體,視為本法
所稱事業。
第 3 條               
本法所稱交易相對人,指與事業進行或成立交易之供給者或需求者。
第 4 條               
本法所稱競爭,指二以上事業在市場上以較有利之價格、數量、品質、服
務或其他條件,爭取交易機會之行為。

sec2100 發表於 2018-5-14 19:38:28

第25條
       
除本法另有規定者外,事業亦不得為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秩序之欺罔或顯失
公平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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