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2100 發表於 2017-8-30 20:20:15

五洲總經理tear off本票,賺五億

五洲製藥少東吳宗明,去年約妻子王淑芬碰面商討婚姻及財產分配問題,藉口重新檢視雙方先前簽署的協議書與5億本票,卻撕毀丟進馬桶及垃圾桶中。台灣高等法院依毀損罪判吳6月徒刑,可易科罰金確定。
以生產「斯斯」、「足爽」等成藥出名的五洲製藥,是由吳先旺創辦,最為人熟知的廣告詞就是「斯斯有兩種」的流行用語。身為獨子的吳宗明接下父親創辦的事業後,擔任五洲製藥總經理。吳與會計師妻子王淑芬結婚多年,感情出問題後,在民國102年1月16日下午,兩人相約在新北市三重區中正北路1家咖啡廳見面,商討婚姻和財產分配事宜。王女帶著吳宗明在99年11月間簽署的協議書與5億本票等資料赴約,要求吳履行約定。
吳藉口重新檢視,把文件拿來看了許久,認為內容與先前約定不符,當場表明不願履約,接著衝去廁所,邊跑邊把協議書、本票撕成碎片,再沖到馬桶及丟進垃圾桶。王女雖跟著衝到廁所,卻只救回幾張碎紙片,氣得報警怒告毀損債權。一審認定王女及警方事後雖從垃圾桶中撿取部分碎片,但因大部分的碎片已銷毀,以致無法完整拼湊以明瞭協議書及本票的內容,吳的行為已符合毀棄文書。  而王女原本可持5億本票聲請法院裁定准予強制執行,但因本票遭吳毀損,王女如訴請吳宗明給付5億元,得先繳納約350萬元的裁判費,且訴訟曠日費時,吳的犯行嚴重損害王女的權益,依毀損罪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54萬。吳不服,提出上訴。高院審理後,認為吳迄今仍未與妻子達成和解,且告訴人王女所受損害不小,本案不宜宣告緩刑,因此駁回上訴,吳被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定讞。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40706000305-260106

sec2100 發表於 2017-8-30 20:2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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